|
标的名称 |
宜昌广电聚声传媒有限公司66.67%股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YCWJ01456 |
|
挂牌价格(万元) |
0.774756 |
|
挂牌公告期 |
2023-07-06至 2023-08-02 |
|
转让方名称 |
宜昌三峡广播电视台 |
|
注册地(住所) |
宜昌市西陵二路88号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冯世源 |
|
注册资本 |
37091.84万元 |
|
类型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205000110999901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 |
|
|
批准单位名称 |
宜昌三峡融媒体中心(宜昌三峡广播电视台) |
|
标的企业名称 |
宜昌广电聚声传媒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88号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佘启华 | ||||||||||
|
注册资本 |
75万元 | ||||||||||
|
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500316511894Q | ||||||||||
|
经营范围 |
影视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企业管理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保险、金融及民间借贷管理咨询);摄像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演艺信息咨询;礼仪庆典;会务会展;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电子产品、装饰材料、工艺美术品(象牙、犀角及其制品除外)、食品、保健食品批发零售;汽车销售;体育赛事策划及承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老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
标的企业股本构成情况 |
|
||||||||||
|
产权转让行为的 |
主管单位 |
宜昌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
文号 |
宜文资办文〔2023〕2号 | ||||||||||
|
批复主要内容 |
同意将原三峡广电台所持有的宜昌广电聚声传媒有限公司66.67%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
||||||||||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
2022年 |
资产总额(元) |
负债总额(元) |
所有者权益(元) |
|
559512.42 |
146023.51 |
413488.91 |
|
|
营业收入(元) |
营业利润(元) |
净利润(元) |
|
|
753723.82 |
-446616.99 |
-437540.99 |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额(元) |
负债总额(元) |
所有者权益(元) |
|
2023年6月 |
391756.17 |
245955.56 |
145800.61 |
|
报表类型 |
营业收入(元) |
营业利润(元) |
净利润(元) |
|
月报 |
239980.99 |
-206967.88 |
-206775.29 |
|
评估机构名称 |
湖北天地源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机构 |
宜昌三峡融媒体中心(宜昌三峡广播电视台) |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3月31日 |
||
|
评估数据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
|
544151.57元 |
532530.82元 |
11620.75元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7747.56元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2、从评估报告基准日至标的公司完成股东权属变更登记期间,标的企业为持续经营状态,公司经营期间损益归受让方承担所有。 3、标的公司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4、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间到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查阅《评估报告》。 |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标的不得分拆受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仔细阅读、理解并认同标的的《产权交易合同》《评估报告》(天地源资评报字〔2023〕第043号)的全部内容,意向受让方向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认可上述《产权交易合同》《评估报告》,自愿接受本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对标的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其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的不足部分一次性支付至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同意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在收到成交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此款支付给转让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退还所支付的成交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同意由其自行办理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应交纳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
|
保证金金额 |
2000元 |
|
保证金支付 |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达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账户时间为准)。账户户名: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账号1807 0800 1920 0154 21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宜昌自贸区支行。 |
|
保证金约定 |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定《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有权取消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若造成转让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转让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公告期满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资格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收到《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交易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最终受让方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约定将交易价款支付至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的。 |
|
挂牌期满后, |
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若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产生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的自由报价期为 20 分钟,限时报价期为 60 秒/周期,加价幅度为 100 元。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信息 |
|
联系人 |
华中(宜昌)文交所 陶静 |
|
联系电话 |
150909397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