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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科技职业学院北校区洗衣房招租(一年期)
项目名称 宜昌科技职业学院北校区洗衣房招租(一年期)
项目编号 YCWJ20250178
挂牌价格(万元) 1.296
挂牌公告期 2025-08-04至2025-08-15
所属地区 湖北省-宜昌市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重大事项及其它披露事项

  1、本标的共36个洗衣机位,现处于占用状态,最终承租方可能承担延期交付租赁标的的风险。

  2、意向承租方应对所提交报名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经核实提供虚假资料,出租方将取消其承租资格。

  3、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资产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4、承租方应现场勘察,充分了解出租物的实际情况。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交易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仔细阅读、理解并认同《资产租赁合同》《评估报告》(鄂华审资评字(2024)176号)的全部内容。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对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标的现状予以承租,对本次承租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划调整、拆迁置换、建筑物质量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原租户清退纠纷、学校办学模式调整等,双方可协商解约合同,租金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不因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出租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3、经营范围:为学生提供衣、被等洗涤服务。

  4、服务价格不得高于以下标准:脱水1.5元/次(约10分钟);快速洗3元/次(约25分钟);标准洗4元/次(约35分钟);大件洗5元/次(约45分钟);上述外的洗涤项目由买售双方按市场协商定价。

  5、洗衣放置数量及地点:北校区学生宿舍每层楼2台,共36台。学校提供洗衣机放置场地,由承租方提供洗衣设备并安装。

  6、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签定合同时交清一年租金。

  7、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如租赁该标的,将严格按照本项目公示的相关规定使用房屋及场地,承担应尽责任,履行相关义务;保证租赁期间出租方及标的附近单位正常办公、教学秩序及学生生活不受影响;及时交纳相关费用;不得将标的分租、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各类不安全情况。

  8、意向承租方须同意标的交付后,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或故障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更换以及赔偿。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毁损房屋设施。承租方若对房屋有装修、消防等整改需求,则必须将整改方案报出租方审核(需提交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9、意向承租方须同意租赁期间如出现违法违规经营或消防、安全等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承租方自行承担设备设施及装修费用。租赁期满,承租方需结清其他费用,将所投入的设备需自行运走;其他不能拆除的装饰、装修等无偿归学校所有,学校不承担装修补偿。

  10、若本标的实测面积和现状与《评估报告》(鄂华审资评字(2024)176号)存在差异,意向承租方须同意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4000元
保证金支付 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达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账户时间为准)。指定账户户名: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账号1807 0800 1920 0154 21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宜昌自贸区支行。
挂牌信息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顺延1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若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产生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网络竞价的自由报价期为 20 分钟,限时报价期为 60 秒/周期,加价幅度为 500元。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信息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各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经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有权取消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若造成出租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出租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公告期满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单方放弃承租资格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收到《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最终承租方未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④最终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后,未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支付押金和首期租金的。

资产租赁类报名所需材料 .docx

财规2号附件-宜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房屋土地)租赁合同.doc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宜昌文交所 赵经理
联系电话 0717-6550977 1920717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