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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广公司三台车辆处置
项目名称 博广公司三台车辆处置
项目编号 YCWJ01567
挂牌价格(万元) 9.01
挂牌公告期 2023-08-14至2023-08-25
所属地区 湖北省-宜昌市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现存放于转让方指定地点,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间到现场查看标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交易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标的不得分拆受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1、竞买人须承诺已仔细阅读并认同《网络动态报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资产评估报告》(武汉中信联合评报字〔2023〕SC第071806号)的全部内容。

  2、竞买人须承诺在参与竞买前,已对标的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受让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各类故障、标的外观、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等)为由要求退款或不办理标的交接过户,不得因受让标的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3、竞买人须同意标的过户手续由其自行办理,过户费由其自行承担;受让方须同意以标的现状办理交接过户手续,若标的在过户前需要维修,维修工作和维修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受让方须同意标的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其自行承担,如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过户,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竞买人须同意办理标的交接过户手续时,标的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各类故障、标的外观、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等),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25000元
保证金支付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达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账户时间为准)。指定账户户名: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账号1807 0800 1920 0154 21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宜昌自贸区支行。
挂牌信息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若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产生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信息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定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有权取消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支付的全部交易费用后,余额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若造成转让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转让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公告期满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资格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收到《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约定将交易价款交至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的。


挂牌清单.xlsx

产权交易合同.doc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宜昌文交所 陶静
联系电话 15090939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