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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三峡商报传媒有限公司持有的实物资产包处置项目
项目名称 宜昌三峡商报传媒有限公司持有的实物资产包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YCWJ00456
挂牌价格(万元) 4.2895
挂牌公告期 2020-08-21至2020-09-03
所属地区 湖北省--宜昌市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在项目挂牌期间,可到宜昌文交所查阅《资产评估报告》(鄂德恒资评报字〔2020〕第133号),并到现场对标的进行查看了解。

  2、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时,如标的资产现状与评估报告中评估明细表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3、本项目标的资产包不可拆分,受让人须同时受让资产包内所有标的资产。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交易条件

  1、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0000元交易保证金到宜昌文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6:30前到达宜昌文交所指定账户为准)。保证金条款约定:

  (1)挂牌期满,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交易,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宜昌文交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应向宜昌文交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在扣除应向宜昌文交所支付的全部交易费用后,余额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若造成转让方和宜昌文交所的经济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转让方和宜昌文交所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公告期满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收到《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在其已依相关规则被确定成为受让方后未当场签署《报价结果通知单》,或在签署《报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意向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对标的现状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标的现状予以受让,承诺对标的受让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受让成功后不得以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为由要求退款,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宜昌文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4、意向受让方须仔细阅读并认同《资产评估报告》(鄂德恒评报字〔2020〕第133号)的全部内容。办理标的资产交割手续时,如标的现状与评估报告中评估明细表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的不足部分一次性支付至宜昌文交所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宜昌文交所在收到成交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此款支付给转让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宜昌文交所退还所支付的款项。

  6、受让方成功受让标的资产后,须在成交价款付清之日起5日内,与转让方共同办理标的交割手续;交割手续完成之后,标的保管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承诺在标的交割手续完成之日起10日内将标的运离标的所在地,标的资产的搬运等工作由受让方负责,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应按照标的资产成交价款的3%(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或5%(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标准向宜昌文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从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10000元
保证金支付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0000元交易保证金到华中(宜昌)文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6:30前到达交易所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指定账户户名: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账号1807 0800 1920 0154 21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宜昌自贸区支行。)
挂牌信息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办理挂牌手续。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信息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公告期内,向宜昌文交所提交《报名申请书》。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项目公告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的不足部分一次性支付至宜昌文交所指定账户。

  挂牌清单.xls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华夏
联系电话 15327653227